安溪县党员电教工作“五规范”
在农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,安溪县委把播放收看工作作为深化、发展、提高党员电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着力抓好“五规范”,较好地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。
一是领导机构规范。各党委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党员电教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所辖支部的赏员电教工作进行系统管理和工作指导。同时,把党员电教工作列入党委的党建目标和组织工作目标管理,制定实施党员电教目标管理考评细则。
二是工作机构规范。各党委建立党委电教站,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站长,配备2-3名党性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、有奉献精神的电教播放员,并建立电教片库。各党支部(党总支)建立党员电教室,与党员活动室一起统一设置、统一规范、统一管理,配备一名电教播放员。
三是管理制度规范。《党员电教播放站(室)职责范围》、《电教播放工作管理规定》、《党员电化教育设备管理规定》、《基层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员工作职责》等四项规章制度上墙,并落实好。
四是播放收看规范。播放收看过程中切实抓好前、中、后三个环节。播放方式上,坚持“三为主”、“三为辅”,即支部组织播放为主,其他播放形式为辅;党内播放为主,党外播放为辅;集体收看为主,分散收看为辅。注意党员电化教育与党内传统教育相结合、与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相结合,充分利用基层党校、党员活动室两个阵地,经常性、多层次地开展工作。
五是信息反馈规范。各党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《安溪县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报表》报送县委组织部电教科,并及时反馈播放收看,讨论情况,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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